全域智慧就业资讯服务平台
全国
全国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山西
陕西
上海
四川
天津
西藏
新疆
云南
浙江
香港
澳门
台湾
400-633-0111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民事主体中的法人

2023-02-02 09:01:11
华图教育
事业单位考试中,民法模块向来是法律重难点的交汇区、民法模块多、知识点杂,所以很多考生容易弄混,其实民法的很多考点都是非常基础的知识点,只要了解掌握清楚做题就会有的放矢,今天小编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民事主体中的法人。
(一)一般规定
1.概念
法人,是指依法成立,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
2.特征
(1)财产独立
(2)人格独立
(3)责任独立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自己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法人成员对法人仅负担出资义务,即仅以出资额为限对法人的债务间接承担有限责任。
3.成立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住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
4.民事责任承担
(1)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3)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4)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5)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例题】
1.(单选题)( )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A. 社会团体
B. 责任人
C. 法人
D. 公司
【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民事主体。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
2. (单选题)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从法人( )时产生的。
A. 申请
B. 成立
C. 批准
D. 登记
【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民事主体。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五十九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3.(单选题)法人是独立的( )
A. 国家机关
B. 社会组织
C. 群众团体
D. 社团组织
【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民事主体。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种组织既可以是人的结合团体,也可以是依特殊目的所组织的财产。从根本上讲,法人与其他组织一样,是自然人实现自身特定目标的手段,它们是法律技术的产物,它的存在从根本上减轻了自然人在社会交往中的负担。法人是社会组织。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就业桥(微信号:就业桥)。
关键词阅读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招聘
事业事业单位招聘
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相关栏目
招考信息 更多>
招考指导 更多>
试题资料 更多>
备考资料 更多>
收起

意见收集

关闭

您对就业桥有任何建议意见都可以给我们留言哦~

取消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