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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下半年江西赣州全南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2024-09-23 13:57:01
中师华图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2024年下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机构及有关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全南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认定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在全南县的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有关认定条件严格按省教育厅《江西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执行。

(一)认定对象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全南县户籍社会人员(含在职);

2.持有全南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地户籍人员;

3.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全南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4.驻全南县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且考试合格;或者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暂不受理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六)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依法不予认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人员。

二、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9月23日08:30—10月18日17:30

2.网报对象:现已符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3.网报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网上申报。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3)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4)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承诺书上传后务必清晰可见)

特别提示:下载的《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承诺书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年、月、日”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务请重新上传。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10月28日—11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现场确认地点:全南县教育体育局六楼第一间办公室(人事股)。为方便我们发布认定事项等通知,请申请人实名加入QQ群“全南县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群”,群号:982633983。

3.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不是全南户籍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学历信息未能通过系统核验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不能通过核验的须提供普通话证书)。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提交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一张粘贴至报名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另一张现场确认时粘贴(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使用)。

4.申请人不能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的材料,实行容缺受理,申请人可以提交承诺书,在承诺时限内补齐应交材料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给予认定。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比对的户籍(居住证)或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验证。

5.申请人未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三)体检

根据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赣市教师字〔2021〕29 号)文件要求进行。体检时间及地点以现场确认时的通知为准。申请人未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1.体检时间:2024年10月28日-11月1日。

2.体检医院及地点:全南县人民医院医技楼四楼体检科。

3.体检表要贴好与网上报名上传的同底版照片并有医生签名和合格字样。

(四)认定和证书发放

根据省厅通知要求,在2024年12月12日前完成网上认定工作。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在我局申报教师资格证人员于教师资格现场确认阶段,请选择现场领取方式领取证书。明确具体发证时间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全南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六楼第一间办公室)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申报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赣州市教育局负责现场确认、体检、证书发放等,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以赣州市教育局发布的公告为准。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对于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 5 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的规定处理。

(二)我局将严格落实教师资格准入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制度,在认定教师资格前,对申请人进行违法犯罪信息核查。

(三)更多中小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全南县教育体育局官方微信(全南县教育体育局)。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797-2633132。

点击下载>>>

1、全南县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信息登记表

全南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9月19日

原文标题:全南县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M5yfeJIujAgftIh8ZDza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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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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